柏斌.云南昭通制定“2012年苹果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”[J].中国果业信息,2012,29(8): |
云南昭通制定“2012年苹果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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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时间:2012-08-05 修订日期:2012-08-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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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关键词: 云南昭通制定“2012年苹果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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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昭通制定“2012年苹果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”
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柏斌报道 为落实苹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,健全苹果产业工作机构,加强队伍建设,强化科技推广,按照产业化发展、基地化扩张、标准化生产、园区化示范、内涵化提升、科技化支撑、品牌化推进的思路,努力推动昭通苹果产业发展上台阶、上水平,昭通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“2012年苹果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(以下简称“考核办法”)”。
该“考核办法”明确提出2012年全市低产果园改造4万亩,其中昭阳区3万亩、鲁甸1万亩;全市新植相对连片500亩以上的苹果园1.3万亩,其中昭阳区0.7万亩、鲁甸0.3万亩、永善0.3万亩;全市苹果总面积达到25.6万亩,其中昭阳区22.7万亩、鲁甸2.6万亩、永善0.3万亩;苹果总产量30万吨,其中昭阳区28万吨、鲁甸2万吨的目标任务和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、规范种植的新植果园,经验收合格每株补助2.48元;对聘请的苹果辅导员每人每月工资补助800元;每组建一个苹果产业协会或合作社并发挥作用,每个补助5千元用于科技培训等四项扶持政策
该“考核办法”不仅制定了包括新植果园建设、低产果园改造、示范园建设、科技培训、组织领导、队伍建设、组织化程度、产业政策、工作进展、责任金交付等10项内容的评分标准和详细的考核方法、考核奖惩,还明确昭阳区、鲁甸县、永善县人民政府及市农业局为考核对象,同时还规定对苹果产业发展县区和市农业局的领导责任人、分管责任人和实施责任人实行责任金制度,其中昭阳区和市农业局的领导责任人、分管责任人和实施责任人缴纳的责任金标准分别为1万元、8千元和5千元,鲁甸县为领8千元、6千元和4千元。
目前该市已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市农业局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人该“考核办法”的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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